1.汽车为什么不享受三包法?

2.杭州小汽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style="font-weight: bold;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4px 0 5px 20px;background: #f1dada;">3.质量门的奔驰店大欺法

浙江汽车质量投诉_浙江车辆投诉媒体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中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之一,拥有大量的汽车品牌,其中包括英伦、天语、吉利、博越、帝豪GS、帝豪GL等。浙江吉利的汽车具有外观漂亮、性能稳定、操控灵活等优点,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

一、设计优雅

浙江吉利的汽车外观优雅大方,细节处理精致,让人一看就赏心悦目。它的设计简洁大方,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巧妙地融入了现代元素,令人惊叹不已。

二、性能可靠

浙江吉利的汽车性能可靠,稳定性较高,处理强劲,车身结构稳固,抗拉强度高,安全性能优越,操控灵活,满足消费者对安全性和性能的需求。

三、技术先进

浙江吉利的汽车采用最新的汽车技术,搭载了先进的发动机,更加省油,经济实惠,降低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此外,它还配备了多种配件和高级安全配置,如电子驾驶员提醒、发动机启停系统等,让消费者更加安心。

四、服务贴心

浙江吉利汽车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让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后顾之忧。

五、价格合理

浙江吉利的汽车价格合理,质量优质,让消费者在有限的预算中买到更好的产品。此外,它还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让消费者享受更优惠的价格,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款兼具优雅、性能可靠、技术先进、服务贴心和价格合理的汽车,是一款值得信赖的汽车品牌。

汽车为什么不享受三包法?

浙江理想汽车公司注销的话,理想汽车的售后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因为理想汽车浙江分公司只是一个进行科研的分支机构,并不是理想的母公司。这对于理想汽车的售后不会带来任何影响。

理想汽车作为目前我国新势力的主要品牌之一,它的销量一直在新能源电动车中排行前列,而且车辆的平均售价已经达到了35万元,不论是从汽车销量还是从公司经营情况来看,理想的前景都是非常乐观的,并且从理想近期的发展情况来看,他们还有上市的打算,所以小伙伴们根本不必要担心理想汽车的售后问题。

这个注销的浙江理想公司其实就是一个分支机构,而且在注册成功之后,理想公司并没有在这个分公司旗下进行任何的经营情况,所以出于公司综合经营的考虑,才决定对这个没有业务的公司进行注销。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公司行政行为,对于理想汽车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理想汽车从成立到现在第一款车型已经上市有两三年左右了,从车辆的质量上来看,并没有太太大的负面新闻,而且对于首任车主而言,理想汽车是提供三电终身质保的,一旦电机,电控或者电池发生问题,都可以免费到理想公司进行更换。

并且国家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消费者法规定汽车销售公司在推出产品之后必须在十年内提供车辆配件更换服务,所以说,只要理想汽车还没有倒闭,小伙伴们就不用担心理想的售后问题。

退1万步来说,即便理想汽车倒闭了,现在我不到第三方汽车修理厂,实力也是非常强的,修理理想这一类的新能源电动车根本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小伙伴们,还有什么不同看法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杭州小汽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现在汽车是享受三包的。

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即2013年10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三包规定的相关权利。

《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FA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这是两个概念,注意区分。

质量门的奔驰店大欺法

杭州小汽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二)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市发改、建设、公安、司法、财政(地税)、国税、人力社保、商务、环保、市场监管、质监、民政等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有关单位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指标申请

(五)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指标的,应当向市调控办提出申请。

(六)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三、增量指标管理

(八)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方式配置。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

增量指标按照比例配置。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建设、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九)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2.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一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确定。一个申请编码每次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十)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十一)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第1项的规定执行。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市调控办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十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十三)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

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十四)市调控办归集指标申请后,应当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获得申请编码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十五)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及居住证信息;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和在杭居住情况;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及驾驶证信息;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市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市发改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投资额信息;其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各类注册登记证(照)信息由发证部门负责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调控办。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十六)市调控办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对通过审核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说明原因。

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各审核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复核期限。经复议,异议成立的,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七)单位有效编码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审核再次通过起延长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八)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分别摇号。

摇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市调控办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九)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结果,并向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到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二十)市调控办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十一)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报价和缴款方式等内容。

(二十二)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参与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最高限价为上一个月平均成交价的2倍。

(二十三)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

(二十四)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买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果。竞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二十五)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成交款项不予退还。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

(二十六)市调控办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二十七)增量指标的摇号结果和竞价配置结果一经市调控办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二十八)当月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市调控办应当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

(二十九)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等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十)单位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参加指标竞价。

(三十一)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四、更新指标管理

(三十二)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三十三)小客车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黄标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三十四)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以及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五、其他指标管理

(三十五)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六)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辆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七)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教练”“旅游客运”“公路客运”“租赁”小客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相关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上述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

(三十八)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通过该类指标上牌的新能源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新能源车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的适用范围。

(三十九)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四十)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根据上述两款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四十一)单位和个人名下有且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被盗抢小客车追回后,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在已用指标新增小客车和被追回小客车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上述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申请放弃指标或新增小客车办理上述登记完结后,方可申请解除被追回小客车的“被盗抢”状态;被追回小客车办理上述登记完结前,新增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服务窗口申领其他指标。

(四十二)单位和个人提出其他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应当自收齐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其他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三)为保障二手车流通行业正常有序发展,市调控办可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营者配置用于二手车周转的虚拟指标。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商务等部门另行制定。

六、指标使用管理

(四十四)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五)单位和个人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和个人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小客车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1.转移登记;

2.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3.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四十六)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四十七)指标不得转让。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七、监督管理

(四十八)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文件职责的相关部门以及竞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审核、查验等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四十九)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申请指标,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上述行为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信用记录。

(五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指标配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市调控办、各审核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八、附则

(五十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必须取得财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凭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十二)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五十三)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五十四)因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五十五)单位和个人购买经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确认的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五十六)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购买小客车已取得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的,凭公证书办理车辆登记的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已在公证机构备案未取得公证书的,由市调控办另行制定办法处理。

(五十七)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及相关解释:

1.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2.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

3.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分别是指符合《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规定的,使用性质为“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小客车。

4.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小客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所列的身份证明。

5.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及车辆购置税)合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为准。

6.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

(五十八)本规定中的“以上”“之前”“之后”“之内”均包含本数。 ;

长春车主痛诉奔驰质量太差

身穿维权背心与奔驰车同台参展,这类事件一般被称作“质量门”事件,如此高档品牌在举世关注的车展上出现“质量门”事件不能不说中国汽车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品牌大是否真的可以欺客的观念。

在这个问题的采访中,有一个关键阶段,那就是消费者在获得法院的裁决后,做为品牌或品牌的代理,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这个问题就很难理解了,因为过去我们多半的常识是店大欺客,难道今天已经可以发展到店大欺法了吗?

下面是记者现场采访的一些段落:

照片上男子表示:本人姓赵,长春市人。是长春博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2007年1月24日从“吉林中汇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机电)购买了一台奔驰E280轿车,驾驶三个月后,此车开始出现故障,经过奔驰4S店多次维修仍未有“痊愈”迹象。

故障突出表现为发动机故障报警灯常亮,经多次维修无法修好(期间北京来了两次工程师进行检测并维修)。由于无法根除故障后又致使发动机六个缸汽油燃烧不充分,导致油耗增加。

中汇机电称:运行车辆发动机积碳属于正常现象,引起争议的车辆报警现象的积碳是因为赵先生一方使用不当及保养因素所引起,并非争议车辆本身缺陷所致。

2008年12月17日,赵先生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委会)提出仲裁,后经仲委会仲裁,确认汽车质量存在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裁定退车。

后中汇机电不满仲裁,起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仲委会作出的裁定。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中汇机电的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

裁决之后过去3个月的时间,中汇机电一直没有执行退车裁定。赵先生几次要求对方执行未果。而奔驰厂家也未对此事与赵先生方面没有任何答复。无奈赵先生还表示在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遭遇一些阻力,同时强制执行的条件目前也还不具备。

长春市仲裁委员会(2009)长仲裁字第013号裁决:

1.申请人长春博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将所购奔驰E280轿车退还给被申请人吉林中汇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购车款、车辆购置税及2009年车辆保险费共计:680,432.78元。

3.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不予以支持。

4.本案仲裁费用14,440元(申请人已垫付)由被申请人承担。

上述裁决事项自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长民三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

驳回申请人吉林中汇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要求撤销长春仲裁委员会(2009)长仲裁字第01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案件受理费400元由申请人吉林中汇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

一起来回顾一下近年那些由奔驰惹起的“祸”——

砸奔驰门事件

2001年12月19日,对中国消费者来说,是不平静的一天: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在购得奔驰SLK230轿车后,一年中修理5次,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盛怒之下,愤砸奔驰。武汉野生动物园和奔驰公司之间的纠纷越来越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事故发生后,车主坚持认为该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奔驰则认为“奔驰不奔,是油质惹的祸”。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2002年1月17日,无奈之下,车主不远千里,自行将病车从武汉拉到北京,并委托某消费者维权机构作为其代言人,强烈要求奔驰公司对车进行质量检测。

1月24日,正当世人翘首期盼检测鉴定结果时,武汉车主在北京面对众多媒体发表声明:他将终止对该协会的委托,并将病车运回武汉。理由是:经过在京一周的等待,不但奔驰公司自始至终没有出面与之协调商议,有关曾答应为其协商调解的组织的举措也颇让人失望。同时,他更强调,虽然车将被拉回,但维权活动并没有终止。

至此,双方的尝试性努力宣告破裂!矛盾再次掀起高潮!

□背景

2000年12月19日,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向北京宾士汽车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原装进口的奔驰SLK230型小轿车。但在该车买回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却“接二连三地出现问题”。武汉野生动物园只好不远千里将奔驰车从武汉运往北京修理。但回来之后,问题仍然不断。此后,奔驰代理商先后4次委派维修人员检查、维修,但每次维修过后不久,故障又出现。

动物园也曾将该事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然而消协说,消协只受理个人消费者的投诉,不受理企业的投诉。最后,武汉森林动物园董事长王笙向奔驰经销部门和德国奔驰公司提出换车或退车要求,但均遭到拒绝。眼看一年的保修期已快过去,王笙决定:“如不能退车,保修期满时将砸毁它。”于是,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情景出现了。

□反应

奔驰公司:强硬

“砸大奔”事件中,奔驰公司强硬的态度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在所有见诸报端的质量纠纷中,迄今从未有哪家公司像奔驰那样不仅强硬到底,而且步步升级。以下是奔驰的三次声明:

2001年12月27日,“我们对客户选择不接受我们对他的帮助而深表遗憾……对有关人士在这件事上所采取的极端的、没有必要的行为深表遗憾”。

2002年1月8日,“我们对这一非理性的而且无意义的举动表示谴责”。

2002年1月17日,奔驰公司要求“武汉野生动物园就所采取的不必要且侵害我公司的权益的行动出具一份致我们的公开道歉函。这封道歉函将发至所有报道过此事的媒体”。

消费者:打官司

■七成消费者关注“砸车事件”

据调查显示,有超过七成的北京市民知道近日发生的“武汉车主砸车”事件,其中有20%的消费者对此表示非常关注。针对事发双方的责任问题,认为应由奔驰公司来承担责任的居民占13.5%,有21.2%的居民认为事发双方都应承担责任。另外,还有10.6%的居民对此问题表示沉默。

■八成消费者表示:会到法院打官司

针对本次事件的事发方之一——奔驰公司,消费者认为奔驰公司处理不当和奔驰车确实有问题的比例各占50%。

当问及“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您身上,您会如何做”时,有高达78%的消费者表示一定要到法院去打官司,有67%的消费者表示要找消费者协会投诉,表示会再跟厂家联系,希望能免费修好的消费者占64%,另外还有15%的人希望再跟厂家联系,出钱也认了。只有9%的人表示和武汉消费者一样,也会“怒砸奔驰”。

调查显示,有32%的消费者表示如果现在有能力购买一辆中高档轿车,可能还会选择奔驰,因为这件事还不足以影响其品牌偏好。同时也有13.4%的奔驰轿车忠实消费者认为“砸车事件”对他们而言并无太大影响,另外还有17.5%的消费者明确表示针对奔驰售后服务的态度,再也不会购买奔驰轿车。还有14.4%的消费者认为这件事的发生,让人心里不太舒服,可能会因此而动摇。?

大奔被砸事件的后事如何,我们尚不得而知,然而,看看武汉车主向媒体展示的长达数页的奔驰问题车车主联谊会成员名单,看看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门口停留的贴满标语的英格尔,看看各消费者维权机构越来越多的有关汽车质量投诉,我们可以肯定:中国汽车市场的确存在问题。

汽车消费服务朦朦胧胧 长期以来,奔驰几乎是完美汽车的代名词。现在,这一神话随着8个大汉的大棒开始破灭了。这一神话的破灭,为整个汽车行业的服务敲响了警钟,也为新一个车坛“完美神话”的诞生提供了机遇。

汽车售后服务是中国汽车业弱项中的弱项,这是很多专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来自权威部门的调查说,从总体上看,消费者对汽车售后服务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维修技术差、服务人员素质低、管理落后、配件假冒伪劣、收费混乱等方面。

有报道显示,国外一家不大的汽车公司在西欧有4000个维修服务站,中国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公司在全国也不过只有几百家服务网点。许多产品简直就属于“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

专家指出,目前在汽车行业中,服务的概念还显得很空,服务的和被服务的都不是很清楚——好的服务不知道好到什么程度就算是好,坏的服务也不知道坏到什么程度就算“坏”,服务质量的保证就缺乏一个机制,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

在国内,目前汽车企业的服务概念还是“坏了给修”,没有三包制度,无法退货,常常造成纠纷。显然,汽车消费法亟待完善。

中国汽车市场需要“柠檬法”

在美国,3亿人口中平均每3个人就拥有一辆汽车,因此每年由于汽车消费而产生的纠纷自然也是数不胜数,但由于各州都拥有一部专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柠檬法”?LemonLaw ,像国内车主以怒砸爱车方式发泄对汽车厂商不满的事例在美国还从未发生过。

柠檬是一种又酸又苦的水果,喜欢幽默一把的美国人把新买的却经常出现问题的汽车称为“柠檬车”?LemonCar ,把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称为“柠檬法”。尽管美国50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关于“柠檬法”的解释各有不同,但基本原则却是一致的。

各州的“柠檬法”都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所购买的新车出现问题,经多次返修后同样的问题再现,那么这部车就属于“柠檬车”。几乎所有的州还对“柠檬车”有时间上的规定。例如,一些州明确规定只有在购买24个月之内或行驶2.4万英里以内多次发生问题的车才是“柠檬车”。

其次,大多数州还对“柠檬车”返修的次数有具体规定。具体而言,如果一部新车在“柠檬法”所规定的期限内发生诸如制动、方向等严重影响乘客安全方面的故障,厂家可以修理一至两次,如果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这部车就是“柠檬车”。而如果新车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与安全性能无关的问题,厂家一般可以修理三至四次。“柠檬法”规定,对于购买到“柠檬车”的汽车消费者,他们有权依据“柠檬法”向汽车厂家索取全额赔偿或者要求更换新车。

一些外国汽车供销商认为,中国之所以出现砸车这样的事件,完全是因为缺少一部可以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他们认为美国“柠檬法”的制定至少有两点作用:一方面,汽车消费者在买车时比较放心,遇到纠纷时又可以运用“柠檬法”这个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而另一方面,美国国内汽车生产厂家以及海外的汽车生产厂家在美国国内生产和向美国出口汽车时也特别注意汽车的质量,这是因为一旦出现“柠檬车”,不仅厂家的声誉受到极大损害,它们还不得不向消费者支付大额的赔偿,在经济上也将蒙受巨大的损失。

近期有关奔驰质量投诉

车主:黄先生?浙江义乌车型S320

刚买车时,车子最高时速只有80公里,一个多星期后,油门踩到底,时速也只到20公里,而且警示灯不停地闪。经维修服务中心更换电脑板后问题仍然存在。后来维修中心的技师认为是变速箱出现故障。

车主:瞿小林?成都车型S280

车刚买回没几天,就发现右前车窗玻璃不能升降,经交涉,销售公司给换了摇窗器。之后,在一年之内,该车先后出现雨刮器不动、喇叭不发声、油表不到位、仪表灯不显示和方向盘变歪等问题。销售代理商认为这辆奔驰车频繁出现故障的原因是因为用户操作不当或用的油有问题。

车主:王咸庆?北京 车型C200

买车一个月后发现发动机警示灯不能熄灭,奔驰公司委托在沈阳维修后,9月又发生同样问题。在北京检测时答复,发动机进水造成,无法保修。经过交涉,奔驰要求车主需提供3.8万元维修费,并称“故障原因是车主故意将车开到水中泡过”。

车主:蔡壮钦?深圳车型S320

蔡先生21岁的儿子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车头被撞烂,但安全气囊未打开,其儿子死亡。奔驰公司认为,因为碰撞时力量不够,所以安全气囊未能爆开。

车主:江利焕?东莞车型C200

一年维修11次,但至今没有得到确切的故障解释。

车主:张先生?深圳 车型ML320

购车3个月后出现动力不足、经常死火、车门锁不上、方向机漏油、AAM电脑故障、车窗升降系统失灵等问题。2002年1月17日当发现方向机漏油后,车主雇了几名民工将车拖往维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