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年全国各地有哪些购车补贴?

2.重庆将27条房地产新政纳入稳经济政策大礼包

3.商务部发力促进汽车消费,皮卡迎来春天?

4.推动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中央部委再发文刺激消费 皮卡终于被提及!

5.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5篇

6.真能省钱 全国各地购车补贴新政一览表

23年全国各地有哪些购车补贴?

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_2021重庆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23年全国各地有哪些购车补贴

今年刚刚提了一款大众,让我们来看看今年的购车政策补贴吧!!!

汽车消费政策补贴

2023年,包括上海、浙江、河南、山西、山东、重庆、天津、吉林、海南在内的地区都出台了汽车消费政策,主要以消费补贴和发放消费券的方式进行,补贴金额在2000元﹣10000元不等,也有用增加购车指标的方式。

随着1月份春节期过去,2.3月份车市也逐渐回暖,加之各地春季车展的开幕,地方消费政策的落地,市场终端的客流量明显回升。但无论是消费刺激还是市场驱动,对消费者的决策影响相对有限,最关键的还是产品本身有足够吸引力。

关于新能源汽车各省下乡补贴的政策,今天找到给大家分享下:

首先这个活动是今年"2023年消费提振年"活动安排的其中一项,旨在促进汽车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时间:2023年6月至12月,半年左右时间。

活动涉及: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更新,汽车后市场等。

优惠政策支持:加强活动经费,场地等保障,各个地方和企业出台政策优惠举措,地方政策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金融机构出台信贷金融支持。以上是大概的主要内容,具体实际的购车补贴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目前实行的是符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补贴的车型是免收购置税。各个地方陆续在出台购车消券或者汽车补贴政策。大家可以留意当地的商务局,或者主流媒体宣传。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和时间,抓住时机拿到优惠。

?我的车是在南宁买的,下面我介绍下南宁2023年的购车政策补贴。

2023南宁购车补贴,赶紧冲

今年3月21日后我在南宁买的车要爽爆了,主要是两个购车补贴政策双管齐下促进消费

两个渠道领购车补贴

①的政策补贴,附图。

②"33消费节"云闪付申请

简单举例计算,购买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车型,领到车企业优惠政策外的2000+3000的补贴

不到8万的车型怎么办呢

①领"33消费补贴"2000元

②滴我,我帮你判断教你方法

重庆将27条房地产新政纳入稳经济政策大礼包

据重庆市人民,1月3日,重庆市新闻办召开“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米本家介绍了《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第三版)》及集中发布第一批“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文件有关情况。

据介绍,《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第三版)》共涉及11个方面、181条政策。181条政策中,涉及普惠性政策的有63条、工业政策24条、农业政策8条、交通运输业政策20条、文化旅游业政策5条、餐饮住宿业政策2条、批发零售业政策6条、外资外贸政策9条、科技创新政策13条、房地产政策27条、养老托育政策4条。

此次发布会上,还集中发布了一批成熟度高、示范带动性强的“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文件,包括6项文件、90条政策措施。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已印发实施外,其余5个文件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除了上述政策文件外,还将陆续发布更多“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总量将达到11大类40项左右,主要包括投资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消费政策、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政策、数字化变革政策、市场主体政策、对外开放政策、防范化解风险政策、民生政策等。

另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米本家介绍,房地产领域还有政策文件,在40项政策文件之内,后期会研究出台。

以下为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中房地产政策27条:

1.支持新市民和人才安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政策。支持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或引进部门认定的在渝人才,在住房、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政策依据: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市人力社保局

咨询电话:12378()、12333(人才)

2.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重庆银保监局指导完善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政策依据: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

咨询电话:12363

3.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保持房地产开发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兼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暂不纳入房地产集中度管理。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商业商务用房按揭的支持。

政策依据: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

咨询电话:12378

4.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型住房,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多子女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受理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置换)申请;深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享受同城待遇。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购房,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22〕96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29

5.?提高住房公积金额度。缴存职工个贷最高额度5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额度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贷最高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额度12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发放,保障资金供应。

政策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22〕96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29

6.明确公积金住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新购住房的,实行“认房认贷”。“认房”方面,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中心城区以外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全市住房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认贷”方面,只将住房公积金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政策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22〕96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29

7.落实差别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对新购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相关标准取得的货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仅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政策依据: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

咨询电话:12366

8.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对尚未出让土地的项目,属地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加快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净地”出让;对已供地尚未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先于或与项目同步完工配套设施;对已供地且已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在项目交房前限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政策依据: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局

咨询电话:12345、023—63878281

9.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对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支持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推行租房按月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对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至3000元/月;其他区县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2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至2400元/月。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3部门《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建住保〔2022〕46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29

10.支持盘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同意,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

政策依据: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局

咨询电话:12345

11.?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指导金融机构区分房地产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保持房地产开发平稳有序投放。依据行业诚信评价以及项目运营情况等,及时发布房地产企业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房地产项目封闭融资试点,实行资金封闭管理,给予降低利率、延长期限等优惠政策。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协调推进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增信发行债券;支持本地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金融监管局

咨询电话:12363、12378、12345

12.?支持开发、信托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遵循依法合规商业自愿原则,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从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房地产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到期已经展期的,再次展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还款,依法合规对房地产的期限、还本、计息周期等作出相应调整。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5月10日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咨询电话:12363、12378、12345

13.?加大对存量资产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商业存量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先审批总额、再根据更新改造进度发放。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

咨询电话:12363、12378、12345

14.?稳定建筑业企业信贷投放。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业企业信贷服务,保持建筑业企业融资连续稳定。支持建筑业企业应收账款质押增信,但不得用于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垫资。对原持续性经营情况良好,因出险房地产企业原因被动诉讼受到影响的建筑业企业,继续保持信贷支持力度。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金融监管局

咨询电话:12363、12378、12345

15.?支持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政策,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金融监管局

咨询电话:12363、12378、12345

16.?优化商业住房套数认定。居民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仅将所在区县的住房纳入套数核查范围。居民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的,该套住房租赁合同已备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或长租房承诺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原则上一个家庭只核减一套。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咨询电话:12345、12363

17.?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在渝生活、工作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政策。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四川籍居民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住房需求,对纳入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四川广安市籍居民在重庆都市圈购买住房的,享受同城待遇。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咨询电话:12345、12363

18.?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原则上暂停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审批,鼓励区县在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方面推行货币化安置。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

19.?促进一二手房良性循环。支持“先买新再卖旧”家庭购置改善性住房,对拟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可延长认购期,支持其出售原住房;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

20.?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已出让地块按照合同约定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交款,但企业未能按期支付的,交款期限可顺延3个月,期间不计征违约金。对已出让未竣工地块,开、竣工期限可按合同约定顺延3个月,期间不计征违约金。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局

咨询电话:12345

21.?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企业向属地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项目多次(两次及以上)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可在首次办理商品房许可后补交,在第二次办理前缴清。对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到期的缓缴配套费,不计此期间逾期滞纳金。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023—63861609

22.?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对已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企业可按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已监管的项目资本金。对新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监管金额的40%,剩余的60%可给予6个月的缓存期。在缓存期内,开发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全额使用节点要求的,可不再补存剩余项目资本金。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

23.?充分发挥住房租赁基金作用。加快住房租赁基金的资金到位,建立储备项目库,加大对拟投项目的支持。对拟投储备项目,通过住房租赁基金支持相关平台公司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租赁住房。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

24.?开展房屋交易线上服务。加快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服务系统功能模块,实行网上办理,工程进度可取承诺制。通过“重庆线上房地产展示平台”微信小程序等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线上看房、选房、咨询、认购等服务。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通过“渝快住”住房服务平台开展房源发布、登记客户、信息核验、撮合交易等业务。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

25.?继续举办线上房交会。将2022年全市秋季线上房交会时间顺延2个月,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咨询电话:12345

26.?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市房地产业协会、市评估经纪协会、市开发协会的桥梁作用,促进房屋销售与家装、家电、家具、汽车等消费联动;常态化开展银行与房地产企业、银行与经纪机构的对接服务,交流共享信息,打破信息壁垒,提升银企对接的便捷性、精准度和成功率。

政策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建〔2022〕3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咨询电话:12345、12363、12378

27.?稳定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投放。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进以保函置换部分预售监管资金。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从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存量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分类。

政策依据: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渝银保监发〔2022〕96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

咨询电话:61859892

商务部发力促进汽车消费,皮卡迎来春天?

“促进汽车消费需要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要在生产、流通、消费三端发力。”3月28日,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表示。

王斌表示,疫情在短期内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商务部下一步将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据王斌介绍,为提振汽车消费,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优化升级,概括起来至少是八个方面:一是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二是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四是鼓励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五是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六是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七是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八是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

近期,商务部连续五次提到要促进汽车消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国家部委发文或联合发文促进汽车消费。自2月初以来,全国已有广东省(佛山、广州、珠海)、湖南省(湘潭、长沙)、浙江省(杭州、宁波)、江西省(南昌)、吉林省(长春)等多个省市公布了相应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9个城市鼓励汽车消费

中汽协发布的最新一期产销数据显示,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5万辆和31万辆,环比均下降83.9%,同别下降79.8%和79.1%。1-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4.8万辆和223.8万辆,同别下降45.8%和42%。

中汽协方面认为,疫情结束后,抑制的消费需求会在短期内得到释放,汽车市场将会迎来一波短暂的消费高峰,但受到部分居民收入下降,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下降的影响,全年汽车市场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并预计一季度产销量下滑45%左右,上半年产销量下滑25%左右。

不过,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消费者购买行为逐步恢复,经销商复工率逐渐提高。来自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对全国8569家4S店的调查显示,截至3月24日,门店复工率达94.7%,客流恢复率61.7%。

作为支柱性产业,汽车产业的低迷疲软严重影响国内的经济,为了维稳汽车行业,政策救市对行业信心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3月27日,嘉兴为促进汽车购买,共向市场投放4000万消费券,消费券在所有参加活动的汽车4S店通用,且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此次活动时间为3月底到5月底。

长春市为了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旧车售卖票据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外,长春市鼓励团体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

除了长春,辽宁省通过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前不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在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方面,鼓励杭州市继续增加小客车车牌投放指标,在2019年已增加投放2万个指标的情况下,2020年继续保持等量投放指标,并通过阶梯摇号方式进行配置。

宁波提出9月30日之前,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

作为全国汽车限购最严格的城市之一,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可能会扩大释放新能源汽车购车指标。上海3月份沪牌个人额度为110辆,较2月的7966辆有明显增加,中标率也从6.1%提升至8.9%。此前,广州、杭州也开始对购车指标进行“松绑”,杭州市发布的新的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提出,将在今年内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广州在去年增加10万个拍牌和摇号指标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新增购车指标。

“解禁”的皮卡

“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这并不是商务部首次呼吁各地城市取消对皮卡进城限制。

3月20日,商务部、发改委、卫健委联合发文表示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并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不过,这并不代表“皮卡已经全面解禁”。尽管商务部和三部委明确提出“推动取消皮卡进城限制”,这还不是一个具有强制意义的政策条例,而是相当于国家层面给予各级地方的一个呼吁,一个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方向。

从2019年以来,我国已有多地积极落实皮卡解禁政策,取消限制皮卡进城的工作有显著效果。2019年至2020年年初,山东济南,河北秦皇岛、唐山、张家口,吉林,重庆,以及浙江宁波、江西南昌等地已放宽了皮卡进城限制。“解禁”的皮卡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的皮卡消费,山东省、河北省进一步放宽限制后,2019年两个省份皮卡销量分别同比增长15.6%、6.8%。

受“限制进城”等政策影响,皮卡一直游离在城市边缘,随着一些省会城市对皮卡政策限制的松绑和解禁,被压抑的皮卡市场正逐渐迎来新的增长的空间。不过,在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皮卡市场目前来说还是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小商小贩,目前高速发展的难度还是有点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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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推动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中央部委再发文刺激消费 皮卡终于被提及!

3月20日,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地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复工营业。

《通知》中,中央部委再次表示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并明确提出取消皮卡进城限制!这是今年疫情发生后,国家第4次发文表态鼓励汽车消费,也是首次将“皮卡进城”明确纳入鼓励政策范围,令人振奋!

具体来看,针对汽车行业,《通知》第六项“扩大传统消费”的第二条“稳定实物消费”指出:要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通知》从精准划分企业和网点类别、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举措,是一个综合性、指导性、政策性文件。因此,针对取消皮卡进城限制,细则中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窥见更多信息。

一是表明国家层面已经注意到了皮卡这一多用途车型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将从政策层面进行鼓励和引导消费,这对国内皮卡市场有着极为重要的利好作用。

当然,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放宽皮卡政策束缚。去年6月,三部委发文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山东济南、河北秦皇岛和唐山迅速响应,不久之后,重庆、吉林、浙江宁波、江西南昌四地也在2020年年初相继下发放宽皮卡进城的文件。这说明放宽皮卡进城试点工作的效果得到了认可,皮卡作为未来市场的新增长点,具有相当大的增长潜力。

除此之外,2020年初突然爆发的疫情给正在火热的皮卡解禁泼了一盆冷水,疫情之下,最新解禁地区的执行工作必然受到影响,原本有解禁苗头的城市也可能因此搁置。此次国家将“皮卡进城”明确纳入鼓励汽车消费政策范围,将使得陷入迟滞状态的皮卡解禁继续推动并落实,让国内皮卡市场再度升温。

二是从措辞上,《通知》对皮卡解禁的态度并不是以往的“鼓励”,而是直截了当的表明“取消皮卡进城限制”,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大胆猜想,国家对皮卡解禁提出了更大的期待和要求,在放宽力度上也会进一步加大?

研读以往的政策文件可以发现,不管是五省一自治区的皮卡解禁试点,还是三部委的“培育汽车特色消费市场”,国家层面对皮卡解禁基本持谨慎态度,措辞中更多使用“试点”和“鼓励”字眼,此次文件却直言“取消”,背后含义耐人寻味,

截至目前,颁布皮卡解禁的地区已经有十余个,但完全放开皮卡进城的省份并不多。即使是湖北、新疆、河北等最早试点皮卡解禁的省份,省会城市在高峰时段仍然会设置一定的限行条件,那么这次“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之后”,我们是不是可以期待皮卡在已解禁地区完全放开,在其他地区也放宽通行限制?是不是可以畅想一下满足条件的皮卡,比如乘用化程度高且加了盖的皮卡,可以享受乘用车待遇?小编觉得这些都是有可能的,因为国家已经明确释放了为皮卡政策松绑的信号,国内皮卡市场真的未来可期。

除此之外,《通知》还提出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这些都将对皮卡市场产生利好,皮卡用车环境及配套政策将进一步改善。

振奋的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在这种时刻,更需要皮卡人行动起来。皮卡生产企业与行业媒体、皮卡相关从业者应正向引导皮卡文化风潮,促进国内皮卡文化地繁荣发展;皮卡主机厂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研发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皮卡车型,进一步提高国产皮卡的产品力,提升皮卡营销服务渠道建设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皮卡车型客货两用功能,共同推进皮卡市场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5篇

#报告# 导语转眼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1.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xx〕1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通过对本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自查,我局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了规定动作,按时进行了网上公开。

 (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1、完整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如下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和部门支出总表等。

 2、细化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我局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将“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公示等。

 3、及时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3月22日对本年预算进行了公开,确保了部门预算在预算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公开。

 4、规范公开形式。由于我局没有门户网站,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我局按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预算信息。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1、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决算、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

 2、做到公开内容细化。针对决算内容,进行了如下细化: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中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等。

 3、做到公开及时。我局于20xx年9月13日对20xx年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保证了部门决算在决算批准后的20日内公开到位。

 4、做到按规定形式公开。按照区财政要求,我局及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决算信息。

 5、做到决算公开内容真实。在网上公开之前,我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编制决算报表,并通过财务主管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等程序,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无差错。

 我局虽按规定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坚决做好预决算阳光透明。

2.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州市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市财政地税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要求,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在门户网站上将涉及财政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国家大政方针、财政地税工作动向以及办税流程事项都进行了公开。主动发布公开信息1356条,其中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345条。

 1、按时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今年4月,在市人代会上进行上会审议的60个部门(包括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分别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并确保在10月底公开决算情况。三是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都已开展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xx年,市级将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上会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大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督促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按时公开部门和县市区年度部门决算。今年10月召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全面部署2013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15年10月24日前各部门上报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表格,10月28日市局各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各部门于10月31日统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至11月10日,试点的61家部门已全部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0xx年台州市所有县(市、区)都已完成了2013年度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61部门共183家单位、椒江区43家单位、黄岩区除乡镇外所有195家预算单位、路桥区所有预算单位共193家单位、温岭市83部门共234家单位、玉环县82家单位、临海市140家单位、仙居县7家单位、天台县110家单位、三门县71家单位。

 市本级、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天台县、三门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项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其中温岭市项目支出披露到具体项目名称);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仙居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

 部门决算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限。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将全部预算单位的决算进行公开;部分县市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二是帐表一致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目前公开中遇到的也是最主要的问题,虽然一再要求单位按真实的会计报表做部门决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各单位将进一步公开决算数据,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

 3、纳入集中购目录的项目全部按规定执行了集中购,购组织程序公开透明、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xx年将继续细化公开事项,逐步建立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公开,20xx年将继续推行此项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公开事项。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改革、推进财税网上办公进程,促进财政地税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适应形势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3.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XX年预算和20XX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是详细程度。重点关注各级和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

4.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一、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及时性

 赛罕区文体旅游广电局20xx年部门预算已于批复后20日内在本级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分目录分类型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完整性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汇总预算、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购情况、专业名词解释、部门收支总体情况、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部门性基金收支情况、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没有完整及时的`公开,我局及时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在20xx年度的部门预算申请及时的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依据明确、具体、可衡量,并可实现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

 (三)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示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包含总额、分项数额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四)公开方式

 在本级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

 二、20xx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及时性

 赛罕区文体旅游广电局20xx年部门决算已于批复后20日内在本级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分目录分类型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完整性

 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汇总决算、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购情况、专业名词解释、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部门性基金收支决算表情况、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收支情况。

 (三)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示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包含总额、分项数额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四)公开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在本级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

 (五)真实性

 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不存在虚列支出问题和决算与账面不符问题。

5.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确定“构建一中心、一枢纽、一屏障,打造五大基地、建设五个xx”的跨越式发展思路,提前谋划布局,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扩大消费工作,各项指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较好地完成了半年目标任务。根据《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对“预决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x委办〔20xx〕94号)和《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全市工作预计算明细账任务的通知》(x委办发〔20xx〕49号)文件精神,我们就“预决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预决算制”的进展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一至八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55亿元,增速18%,一是消费市场规模扩大,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政策引导消费成效显著;二是精心组织“20xx年xxxx迎春购物月活动”,开展“欢乐迎春”超市商场特惠月、名店名品优惠酬宾活动、“欢聚在我店,喜吃团圆饭”等促消活动购物月活动拉动了地方消费增长;三是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兴达农资公司、爱家购物广场开展年货下乡配送活动;四是组织带领我市特色农产品、企业去到xx、重庆拜访经营人士,宣传促销我市特色农产品,实行农超对接及团购,销售我市老腊肉、红豆腐、旧院黑鸡(蛋)、茶叶、岩耳、竹笋等富硒农产品,实现市域外销售老腊肉200吨,大竹河红豆腐15万瓶;五是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工作,会同邮政局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内容制作成新春贺卡,一户一卡,送到农户手中,共印制、投递了2.5万户(份)。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xx年1月以来,我局督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xx市爱家购物广场启动今年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通过制定方案、现场选址,6月完成全市30个农家店建设(改造)规划。截止8月,已经建成23个农家店,下阶段我局将对照商务部、xx省商务厅的农家店建设标准对农家店建设进行检查并督促xx市爱家购物广场加快实施进度,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30个农家店建设(改造)任务。

 (三)实施香港中宸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建设项目

 今年4月,xx市与香港中宸集团签订合作性协议,5月完善补充协议。当前,我局正认真做好香港中宸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项目前期工作,多次牵头召开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进一步协调法院、信用联社、地税、国土、国资办等部门解决项目相关遗留问题,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四)实施鞠家坝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工作“预决算”扎实开展工作,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鞠家坝仓储物流中心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并签订框架协议。截止目前,经领导考察调研后决定,该项目调整至官渡物流园区,鞠家坝用于商业地产开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改造和新建受土地供应、场镇规划、场镇人口、安全设施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较为缓慢。

 二是香港中宸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建设项目,产权转让涉及信用联社、荷田化工、税务等多方权益,情况复杂,协商期较长;基地建设需要赴乡镇实地考察,而且中宸集团时至今日尚未按照4月份与签订的合同履约,用时较长。

 三是鞠家坝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调整至官渡物流园区后,该项目的规划、选址等需要重新设计,前期工作用时较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通过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查漏补缺,增添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工作“预决算制”,千方百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宏观引导,促进消费增长

 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商业、连锁经营,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合理引导汽车、文化、保健等新兴消费,提升餐饮、住宿、美容等服务业档次,着力把怡和紫金大酒店、xx大酒店、穗丰大酒店、绿韵大酒店打造成xx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二是大力繁荣节日市场,发展日经济,引导企业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促销活动,拉动消费。认真组织搞好八月至九月的“消夏啤酒节”;三是充分挖掘红色文化、生态旅游,把旅游消费培育成为消费市场的新亮点;四是加强消费引导,开展促销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活跃消费市场,力争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6.6亿元,增速16.8%。

 (二)认真开展节会活动,做好招商引资

 认真筹备第xx届西博会、厦洽会、重庆食品博览会等节会活动,主动拜访全国商贸流通知名企业,为企业服好务,使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全年完成招商引资2.2亿元。

 (三)继续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果

 继续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店购销资金、商品价格、质量等的管理,10月完成30家农家店的建成投运,存活率达%,粮食、化肥配送率达100%。

 (四)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市场网络

 紧紧围绕xx市委、市“打造商贸物流基地”的要求,按照工作“预决算”制度,取多种办法,加快建设步伐,围绕富硒生态的特色农产品抓好招商引资,建设中国富硒食品城及官渡仓储物流园区的前期工作。

真能省钱 全国各地购车补贴新政一览表

随着全国有序的开始复工,汽车产业也开始复苏。同时,各地为了加快产业复苏也推出了相对于的车市优惠政策。今天我就给您汇总一下全国各地的汽车补贴政策,给您买车做一个参考。首先我们从上广深说起(为什么没有北京,咱们结尾说)。

上海市

上海市优惠政策可以分为三方面。1、2020年内增加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牌照供应额度,相当于在2019年上海市车牌个人额度112119辆的基础上新增37%;2、对本市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的给予4千元补助,并鼓励上海经销商给予一定幅度优惠;3、除了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外,对2020年年底前消费的消费者,在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给予5千元补贴。

公共交通方面,上海市预计将在2020年置换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纯电出租车5000辆左右。同时,上海市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物流等公共领域增加燃料电池示范线,并在年内新建5座加氢站。

另外,为了上海居民使用新能源车将更加方便。4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20年5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充电桩补贴政策。

本次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是支持充电桩进小区,方便私人充电。具体措施包括:1.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2.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3.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运营,私人充电桩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共享电量可享受运营补贴。4.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每个示范小区最多可获得8万元补贴。

广东省

总结来说,主要两方面,其一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在此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消费者,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下面是广东省各个市的政策。

广州

2020年底前广州实施以下优惠政策。1、广州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每车可获得综合性补贴1万元;置换或报废二手车,并在广州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车补贴3000元。2、在2020年底前,全部取消地级及以下城市的皮卡进城限制。3、截至2020年底,每月都将配置不少于1万个中小客车竞价指标,并对非本市籍居民参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的取消医保审核要求。

具体指标情况如下,广州公布4月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达到17089个,3月份仅为10091个,环比增长了69%。具体指标分配上,这17089个指标包括:新能源摇号指标2068个,包括200个单位指标和1868个个人指标。燃油车摇号指标5000个,包括500个单位指标和4500个个人指标。燃油车竞价指标10021个,包括1005个单位指标和9016个个人指标。

另外,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和竞价的,从本通告发布当月起至本市停止实施延缓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次月(含),暂不审核申请人上一个月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也就是说,疫情期间造成社保延缓的,不影响摇号资格。

另外,广汽集团也做出了相对应的补贴政策。广汽集团将在补贴基础上,对不同车型再加码补贴8000元-36000元不等,补贴范围涵盖广汽传祺、广汽新能源、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广汽菲克、广汽三菱等旗下所有品牌的各主要车型。

深圳

深圳决定在2020年追加1万个面向个人的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额度。需要注意的是,这1万个指标只能适用新购车辆上牌,不可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同时,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的小型乘用车。

另外本次指标配置,还适当放宽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或持有有效明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均可进行申请。

广东佛山

广东佛山的购车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该政策已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1年。具体实施如下:1、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2、鼓励汽车集体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3、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重庆

在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重庆市内售卖转移或报废注销旧乘用车,并在5月1日至6月30日在重庆购买了“国六”标准排放新车并落户重庆的消费者,前2.5万名每人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兑现发放。

此外,在金融政策方面,除了原有的财政补贴以外,对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首付2成,按揭期限可以由原来的2、3年延长至5年,以及更低的按揭利率分期购车服务。

江西全省

4月18日,江西省人民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赣汽车消费10条”),关系到老百姓的内容有:1、大力发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2、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增值税;3.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4、暂缓汽车尾号限行;5、继续执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另外,消费者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车辆将给予1000元/辆的购车补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017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汽车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时,新能源最低首付比例为15%,燃油车最低比例为20%,二手车最低比例为30%。利率方面,4月20日央行将一年期LPR下调为3.85%,下调幅度20个基点。江西此次促销费政策,没有从直接补贴入手,而是以金融手段刺激汽车消费,既能在短期内降低消费者购车门槛,又能减轻长期购车负担。

江苏全省

疫情期间,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全面落实取消省内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应急响应需要外,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等。

并且提出“地级及以下城市要优化皮卡进城管控措施”,这也是江苏首次在政策层面提出放宽皮卡进城。

山西全省

在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于山西省消费者购买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汽车,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其中,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山西省主要的整车企业包括晋中吉利、太原比亚迪、大运汽车、江铃汽车等。

该奖励仅适用于山西省内的消费者,并且是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而非开具日期。消费奖励需要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消费者按照销售上的价格和扣减消费奖励的金额支付购车款),再由市级相关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进行结算。

四川全省

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消费者需购买四川省内生产的汽车车型才可享受补贴;四川省内的汽车整车厂包括了一汽丰田、一汽大众、四川现代、四川沃尔沃、神龙汽车、华晨汽车、川汽野马等。

吉林长春

在3月20日-6月30日有效期内,吉林长春的购车补助政策主要有三点:1、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2、鼓励团体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3、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3月20日-6月30日旧车售卖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以上政策不叠加。

浙江宁波

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宁波本地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

湖南长沙

本地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长沙本地车企(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可获得裸车价3%的一次性补贴,单车补贴不超过3000元。上述政策的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河南郑州

自4月28日上午10时开始,5月31日结束,只要消费者购买郑州本地产乘用车新车(包含新能源汽车、皮卡),每辆可获5000元消费返券。郑州本地车企包括了郑州日产、广州风神郑州分公司、海马轿车、上汽、郑州宇通客车等整车企业7家。

只要您拥有郑州市户口或办理了郑州市居住证,并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个人消费者,及郑州市所属企业(机构),均可参加本次购车活动。汽车消费券可在支持“支付宝”支付的郑州市域内线下实体商家消费使用。

消费券为通用普惠型电子消费券包(每个券包包含8张消费券,其中:1000元券2张、500元券6张),可在郑州地区线下实体商家(不限于汽车销售商家)消费使用。

在2020年9月30日前,对郑州市整车企业生产的“国六”标准新车,在本市每销售1台则给予生产企业3000元补助。

距焦观点

可以看出,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但肯定的是,这些地方政策的力度还是可以的。如上述没有您所在的省市,您也不用着急,其余政策也在抓紧制定中。就比如北京,其前段时间就传出会对无车家庭选购新能源车型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当然,这些都还没定论,还得等官方为准,所以对于部分买车人群的您不妨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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